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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2014/3/1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2212

 一、 农民的土地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对农村土地的征占不断增加,致使一些农民轮为失地失业又无社会保障的“三无”农民,严重侵害了农民利益。据专家测算,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低价征用农民的土地,最少使农民蒙受了2万亿元的损失。如何有效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成为现阶段集体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二、农村集体资产流失严重。

        随着城市边界的扩大和机构改革的深化,许多地方实行撤乡并村,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实行“村改居”,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村组集体资产的关系被变更、资产被大量平调或流失,对集体资产的产权保护已刻不容缓。 

        三、社区成员分化后的利益冲突引发社会矛盾。 

       因城市化、工业化的拉动,许多原社区成员流出,也有新的移民进入社区,农村社区成员构成日趋复杂。在土地补偿费、集体不动产收益的分配问题上出现的冲突屡见不鲜,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变革,因此成为解决此类问题的直接动因和农民群众的自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