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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活动教师聘用难题 校外教师费用高缺口大

2014/3/1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2604
去年年底,北京市教委下发《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中小学生课外活动计划的通知》,明确要求各中小学在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放学后的3时30分至5时这段时间,安排体育、文艺、科普等课外活动,每周不少于3天。市教委相关负责人此前表示,本市将投入5亿元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课外活动“埋单”,该计划将在2014年春季开学实施。近日,记者走访本市各中小学了解到,新学期开学,该计划还未正式启动。在学校层面的推进中,遇到一些阻碍。目前,东城、西城、海淀等区县教委已制定初步方案,待本周递交市教委审批通过后实施,预计最快将于两周后实施。

  ■通知

  政府投入5亿

  为课外活动计划埋单

  1月14日,市教委下发《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中小学生课外活动计划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本学期各中小学在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放学后的3时30分至5时这段时间,要推动开展体育、文艺、科普等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每周不少于3天,每次活动时间不超过1小时,具体时间安排由区县与学校自行制定。

  此次课外活动计划将由市财政以义务教育阶段实际在校生人数为基础,按照城区生均每年400元、远郊区县生均每年500元标准将经费拨至各区县,由区县统筹安排使用,预计总投入将达到5亿元。对于活动形式,市教委强调,课外活动不得安排与学科相关的内容,各区县可参照市级体育、艺术、科技比赛活动内容,组织班级、学校或学区范围的各类活动和比赛。同时还可以开展“科学家进校园”、“体育明星进校园”、“艺术家进校园”等系列活动。活动辅导老师可充分借助校外资源,如聘请民办教育机构老师、体育俱乐部、少年宫老师等。

  ■进展

  学校犯愁任课教师聘用

  近日,北京晨报记者从本市多所中小学了解到,目前学校正在根据市教委的规定对校内课外班的师资、场地等方面进行筹备。但不少中小学表示,在教师任用上,学校有些“犯愁”。根据教委通知,学校作为课外活动计划的具体负责实施主体,自行制定本校课外活动计划的具体方案,并负责聘请相关的课外辅导教师。然而,对于课外辅导教师的构成,通知中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包括:符合学校开展活动需求的高等学校、具有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的教师;体育俱乐部、少年宫、科技馆等校外机构的教练员及教师等各领域的专业人才,但校内教师并未列入辅导教师行列。

  对此,多所学校校长表示,这主要考虑到校内教师的工作时间和绩效工资问题。本市一位区教委负责人介绍,中、小学教师通常上班时间从早7::30开始,中午不休息,到下午3:30,已经超出8小时工作时间,如果在8小时之外,在让老师担任教学工作,则违反劳动法,老师本身工作量也超负荷。此外,本市中小学教师实施绩效工资,教师除结构工资之外不允许享有其他多劳的工资。这样,如果校内教师担任课外活动辅导教师的话,则没有加班费,只能“甘愿奉献”。

  但不少校长表示,如果课外活动全部聘请校外教师的话,则会遇到两大问题。首先是经费问题,一名校长说:“教委按照城区生均每年400元、远郊区县生均每年500元标准将经费拨至各区县。我们算过一笔账,这样下来,每个学生每节课也就3块多钱,这个标准请不到校外老师。”另外,校外老师任教,在学校管理上也存在问题。一名校长表示,校内教师易于管理、熟悉学生、有教学经验、安全有保障。校外教师很多都赶场,责任感稍差一些,对学生也不了解,从安全和教学上效果都不太理想。

  尽管目前各区还未正式下发课外活动计划的实施细则,但各个学校已开始摸底各种校外教育资源,为计划实施预热。记者从区县少年宫了解到,目前已有不少学校在与区域内少年宫接洽,希望少年宫教师担任课外活动计划辅导教师。部分区县少年宫负责人表示,少年宫教师人数有限,从现在与之接洽的学校来看,少年宫教师无法满足学校需求。

  ■回应

  区县方案正在制定中

  对于学校在实际推进中遇到的难题,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研究解决,这些问题都将得到妥善处理。记者了解到,目前,东城、西城、海淀等区县已按照各自地域特点制订了相关方案,待本周递交市教委审批后实行。据了解,有区县打算先在一两个学区进行试点,有的区县计划增加区域内少年宫数量等。此外,各个学校都要成立课外活动工作小组,制订具体方案并向家长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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