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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与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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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新闻

德与法律师事务所二0一一年度考核成绩优异

2014/3/5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1686

2012年4月份,日照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组成考核小组对全市33家律师事务所就2011年度的律师队伍建设、业务活动开展、内部管理、律师执业表现以及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律师党建等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我所管理规范,考核成绩优异。日照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考核结果是“本年度考核,东方太阳、舜铭、律苑、阳尔、世纪星、海洋、德与法、方慧、海亚等律师事务所管理规范,成绩优异。”

 

附:日照市司法局、日照市律师协会《关于2011年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及百分制考核情况的通报》(转自日照市律师协会网)

各区县司法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对各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2012年4月10日至20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组成考核小组对全市33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队伍建设、业务活动开展、内部管理、律师执业表现以及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律师党建等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采取听、查、看等方式,对33家律师所进行了检查考核,其中,到各级法院查阅卷宗620卷,律师所业务卷宗480卷、各律师所规章制度汇编及有关会议记录172册。从检查考核情况看,各律师事务所对今年年度检查考核、百分制考核工作比较重视,能及时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律师学习文件、领会精神和各项规定,有部署、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认真做好检查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了检查考核顺利地完成。律师办理案件质量及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职业道德纪律、案卷归档管理总体状况较好,与往年相比都有一定提高,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二、主要成效

(一)政治学习坚持经常化。各律师事务所均建立了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制订了各项活动学习计划,学习记录、会议记录基本齐全;对参加会议的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及行政辅助人员实行签到制度,为每位参加者统一发放学习笔记本,要求做好学习笔记,针对活动开展情况撰写学习心得。政治学习既有集中授课,也安排座谈讨论,通过相互间学习、交流与探讨,不仅提高了律师的政治业务水平,还进一步激发了律师的工作热情,使律师所人际关系更加和谐,交流更加频繁,配合更加默契。东方太阳、舜铭、世纪星等律师所采取将日常管理及律师学习到课率与经济效益挂钩,制度与效益相结合,有效促进了制度落实,收到良好的成效。

(二)党建工作步入常态化。各律师所党支部在开展党建工作中,按照体现律师执业特点、贴近党员实际的原则,本着“严格、规范、有序”的要求,根据年度工作计划,采取集中学习、网上学习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律师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党支部和党员活动情况分别记录在党支部活动记录本和党员手册上,做到了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支部在开展党建工作过程中注重与律师所的业务运行和管理工作保持动态协调,在不违反组织纪律的前提下,大事事先相互通气,工作开展过程中互相配合支持,解决问题各自扬长避短、优势互补、多管齐下,不同意见及时顺畅沟通协商,共同创造和谐高效的工作环境和秩序。律苑、阳尔、德与法、海洋等律师所以党建带所建,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提升了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

(三)内部管理基本制度化。大部分律师所建立了统一收案、统一收费,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学习、主任(合伙人)之间能互相审批,互相监督,收案审批、利益冲突审查和风险告知、重大疑难案件讨论以及重大事项报告、投诉查处等多项制度,并做到依法纳税。律师事务所与聘用人员均依法签订了聘用合同。坚持对重大疑难、改变定性、无罪辩护的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并做好讨论记录,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普遍建立。东方太阳、律苑、方慧、莲信、法程等律师所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依法开具正式收费票据,照章纳税,财务管理制度较完善,所内部管理规范化,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并做到件件落实。

(四)档案管理流程标准化。大部分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会见函、介绍信、委托合同、案件批办单等均由专人统一保管,并进行规范化的发函、用章登记。大部分律师事务所能按照司法部《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认真装订律师业务档案卷宗,并将办案审批表、风险告知书、发票复印件、律师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办案小结等附卷。陆海、舜铭、海亚、锐境等律师所卷宗材料齐全,立卷规范,装订较为完整,归档及时。总体上看,全市律师档案管理水平比上年有较大提高。

(五)执业操守走向规范化。广大律师法治理念、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执业规范程度进一步提高,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自觉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创建、维护优良行风和预防、治理律师行业不正之风的一系列基本制度进一步完善,律师所的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对律师的教育、管理、监督得到进一步加强,律师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有了较大改观。律师办案的业务质量逐年提高,绝大多数律师在执业时能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办案认真负责,较好地履行了代理人和辩护人的法定职责,服务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良好。

本年度考核,东方太阳、舜铭、律苑、阳尔、世纪星、海洋、德与法、方慧、海亚等律师事务所管理规范,成绩优异。

二、存在问题

从检查考核情况看,我市律师所和执业律师的执业活动总体良好,但仍有部分律师事务所对检查考核不够重视,未能按照检查考核的内容认真抓好落实,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查自纠并进行整改,内部管理问题仍然存在,有的甚至还更加严重。主要表现:    (一)内部管理制度不到位。部分律师事务所公示内容不完整,没有按照《日照市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细则》规定的内容进行公示;个别律师所没有严格执行统一收案收费制度,收结案登记不健全;部分律师事务所不积极参加市局、市律协组织的活动,不按要求报送材料,开替会等;部分律师事务所没有为新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别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甚至出现为非本所律师出具出庭函、双方代理、实习人员单独出庭、工作人员参与办案等违法违规现象。

(二)档案管理质量参差不齐。少数律师存在办案不认真,办理刑事辩护和民事代理案件仍存在庭审记录、辩护词和代理词过于简单,甚至出现个别律师庭审不做记录、无辩护词和代理词,代理非诉讼案件如见证案件没有核对当事人身份、审查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现象。部分律师事务所档案要素不齐全,收案登记填写不完整,案卷封面无案号,装订顺序混乱、草稿纸、无关材料等;有的卷宗过于简单,法律顾问档案简单应付,归档不及时或不规范,有的没有相对独立、完整的档案室。

(三)函件管理不规范。绝大多数律师事务所均加强了对函件的管理,从考核检查情况看,比以前有明显改善。但仍有少数律师所存在一些问题,如会见专用证明、律师调查函、介绍信等项目填写不完整,缺编号、去向、调查事项、签发人、日期等,有些没有统一编号,有个别信函仍未注明“实习律师”身份。

(四)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个别律师所聘用的会计和出纳人员没有上岗证;执业风险、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等基金没有提留或做的是“表面文章”。

三、有关要求

检查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充分暴露出个别律师事务所在制度落实和业务管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各区县司法局要强化监管意识,切实担当起法律赋予的管理职责,努力做到管起来、管到位、管出成效。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认真分析问题的根源,深入查找和纠正各自存在的问题,无论问题大小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迅速加以整改,力争在下半年省厅组织的律师执业考评中取得优异成绩。

(一)加强思想教育,提高管理意识。各区县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律师事务所日常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和指导,明确目标责任,加强沟通协调,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要对照考核内容逐条逐项抓落实,对己有的制度要进一步梳理和改进,缺项的制度要结合本所实际进行制定和补充。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律师事务所基础性建设,发挥好日常监管和自律管理作用,进一步促进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健康发展。

(二)严格管理责任,抓好制度落实。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要切实担负起直接、具体的管理职责,科学分工,有序合作,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查漏补缺,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程序,正确处理在管理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意见不统一、观点不一致等问题,进一步理顺关系,最大限度减少内耗,形成管理合力,减少和杜绝管理上的无序性、随意性,确保律师事务所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得到落实。

(三)统一办案流程,规范代理行为。各律师事务所要严格按照《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及《日照市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办法》等法律、部颁规章、行业规范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律师办理各类案件的程序和流程,从源头上填堵违法执业漏洞,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力争使律师办案质量、内部制度建设及执行、档案管理等建设逐步上台阶。

(四)认真抓好整改,促进队伍健康发展。各律师事务所要结合年度检查考核、百分制检查考核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整改,及时纠正。下半年,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要对年度检查考核80分以下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复核验收,对于逾期未整改的,给予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处罚。